为促进我市工业产品销售,拓宽销售市场,提高“广元造”工业产品本地市场占有率,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促进“广元造”工业产品销售提出政策措施如下:
一、制定产品推荐目录。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年”“质量年”“效益年”等活动,加大名优产品、知名商标培育和评选力度,制定发布《广元市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并从2017年起每年适时更新完善。(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排在首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余为配合单位,下同。)
二、积极宣传“广元造”产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广元造”工业产品宣传力度,提高“广元造”工业产品知名度。新闻媒体和广告公司要主动、依法宣传本地工业产品,新闻媒体减半收取宣传广告费,广告公司适当降低标准收费(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三、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积极主动将本地合格工业产品纳入各级政府采购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有关部门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时,要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尽量扩大本地工业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可给予10%的扣除,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实行财政性存款、公共资金存款和市内银行投放工业项目信贷资金增量挂钩,鼓励项目业主采购“广元造”工业产品,引导金融企业支持使用“广元造”工业产品;鼓励银行业机构结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本地工业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创新推广‘政府采购贷’等金融产品,给予适度利率优惠,降低融资成本,放宽抵押担保条件,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优先在《广元市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产品中进行采购;市内国有企业采购参照本办法实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广元银监分局、人行广元市中心支行)。
四、引导消费本地产品。加大食品饮料、医药、机械电子、家居建材、办公用品、教育教学用品等广元特色工业产品的市内销售力度,力争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广元特色的旅游产品和礼品,并通过政府授牌“广元特色产品”“广元名优产品”等方式扩大市场影响力。鼓励市内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设立广元特色产品专柜,其中,商场超市专柜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宾馆酒店专柜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给予每个专柜标牌标识、专柜购置以及前期投入费用补贴1-2万元,以后每年给予每个专柜3000元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年。积极争取将我市合格医药器械产品列入基本采购目录,鼓励市内各级医药公司、医疗机构优先采购,积极拓展市内市场(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五、鼓励工业企业支持市内项目建设。鼓励工业企业以优质优价向市内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及社会公共领域工程建设等项目销售本地产品。本地工业企业在市内单个建设项目销售产品(《广元市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内产品)年累计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由各级受益财政按实际销售额的5‰(水泥、商品混凝土、砂浆、各类砖瓦等有明显销售半径的产品除外)给予补贴,用于市场开拓,每年度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重点办,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市内企业配套协作。市内能够供应的原辅材料、包装物、配套零部件等半成品和产成品,在同等条件下,本市企业和用户单位要优先使用,就近就地配套。工业企业与市内相关企业配套,年产品(《广元市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内产品)配套金额在100万以上的,由各级受益财政按照实际配套额的5‰(煤炭除外,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本地煤炭销售奖励政策的通知》(广府办函〔2014〕110号))给予补贴,用于市场开拓,每年度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七、积极搭建产品销售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作用,建立优质产品生产企业与机关、学校、企业和各类工程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的良好市场对接机制,及时开展企业与使用单位的对接联系,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拓展市内外市场。举办多种形式的供需对接、专题推介、品牌展销等活动,提高“广元造”产品市内市场使用率。鼓励企业依托京东广元馆、逢集网、天虎云商、广元七绝电子商务网等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拓展“广元造”工业产品销售渠道。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支持企业体验店运营、开设网站,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等国内知名展会和促销活动,并给予适当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八、加强督查督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职,为促进“广元造”工业产品扩大市内市场销售,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加强“广元造”工业产品促销政策的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广元造”工业产品促销情况纳入专项督查,加大通报和督查督办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支持“广元造”工业产品市内销售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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