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智能小区和楼宇建设的目标。力争今年在我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中启动2个小区进行“普及型”智能化建设试点工作;新建楼宇中启动1个楼宇按照3A智能标准进行试点。
二是智能化试点建设的范围及标准。凡在广元市中心城区内新开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楼宇,都要按照智能化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我市将制定出台《广元市智能小区建设(暂行)标准》。
三是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广电、电信、天然气、供水、电力等部门将整合资源,通力配合。同时,对市城区首批启动智能化建设试点的住宅小区和楼宇,在缴纳城市配套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一律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市政府督办室将将智能住宅小区和楼宇建设试点工作纳入督查范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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