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元市海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光生素产业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本次评价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广元市海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光生素产业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选育优良菌株,使用发酵罐分别培育大量的地衣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啤酒酵母、嗜酸乳杆菌和藻泽红假单胞菌,再经过离心、干燥、混合等一系列工序生产微生态制剂,作为生产饲料添加成分。该项目位于广元市回龙河工业园区,规划用地面积为50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7980万元,项目定员共368人,年工作300天,生产车间实行每天三班制。
项目建设工程中将产生少量的粉尘和噪声,随着施工完成而消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全部回收用于砂石骨料加工,不外排;建筑开挖弃土集中堆放,用于建筑回填。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生产、生活废水及噪声,生产、生活废水均进入相邻肠衣厂内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回龙河,离心工段的废水先经高温灭菌后再进行上述处理;生产过程的噪声通过减振、厂房隔声的方式处理;生产发酵过程密闭,无气味产生;本项目无生产固废产生,生活垃圾经园区环卫统一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
建设单位已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将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现进行公示并征集社会各界相关意见,本次公示时间从即日起到2010年5月5日。
1、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2)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
(3)对拟建项目了解的情况;
(4)对拟建项目建设单位的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5)对拟建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6)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影响程度;
(7)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态度;
(8)对拟建项目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2、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表格传真、邮寄、email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可直接电话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
3、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4、具体联系方法如下:
建设单位的名称:广元市海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苟成忠; 联系方式:342053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杨秀云; 联系方式:15181370051
Email:461830818@qq.com
广元市海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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