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调整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
紧 急 通 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和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精神,为全力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坚决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至校园,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调整学校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的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未通知前各地各校不得自行开学;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聚集性、群体性活动,也不得变相组织类似的人员密集性活动。
二、市属高校和中职学校不得提前开学,并通知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决定。凡有留校学生的高校,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治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暂停学校组织开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已在岗实习的学生服从学校和实习基地的统一安排,务必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安全。其他在广高校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执行。
三、学校开学前,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面授活动均暂停;已经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和退费等工作。
四、推迟开学期间,县区和学校要通过微博、微信、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掌握师生去向,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鼓励县区和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资源,解难答疑,帮助科学指导学生居家健康生活和有效学习。
五、县区、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研判开学后学生流动产生的影响变化,提前做好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预案,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提前准备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后勤保障,做好返校师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
六、县区和学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学校全体师生,并加强督导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经单位党委(支部)研究后,于2月5日前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直属学校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报送联系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龚青宇(基教科),电话:13419229969,邮箱:2410106400@qq.com;中职学校、高等院校:王恒满(职成科),电话:13981211607,邮箱:1304086536@qq.com。
广元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