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中学学生校服代购项目比选公告
依据国家、省、市关于选购中小学校服的要求,经学校研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决定对四川省广元中学学生校服代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比选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中学学生校服代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520元/套(含夏季校服壹套、春秋季校服壹套、冬季校服壹套)
三、采购数量:根据新生到校实际人数采购。
四、货物内容:夏装(短袖T恤+七分裤)、春秋装(上衣+长裤)、冬装(上衣+长裤)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校服生产、销售资质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中间商。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须提供“截至比选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注:比选人将于本项目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对比选申请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截图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9日-2020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七、领取比选文件地点:
四川省广元中学总务处。
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1.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2.身份证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2020年8月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及评审地点:
四川省广元中学博学楼503楼会议室。
十、本比选公告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十一、比选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四川省广元中学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18608399923 何老师13981279995
比选人地址:四川省广元中学
四川省广元中学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