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启动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县区及相关学校研究制定《学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发改部门评审立项。指导项目单位根据立项批复的规模和标准,按程序开展地勘和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实施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预算编制、财政评审、招标投标,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按批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招标。
二是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指导项目单位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文明规范施工等监管,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订立工程合同。要求各单位确定了项目负责人,做好了工作日志,并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等记录情况,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和变更工程记录,并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坚持现场跟班验收、签证、监督和检查,严禁事后签证和没有现场验收签证。要求学校定期召开工地例会,研究工程进度、安全、投资和质量等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从严控制工程变更,若确需变更,严格按照市、县区投资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同时,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跟踪指导、监督,并采取随机方式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合同管理等情况。
三是严格履行工程验收程序。建设项目竣工后,要求项目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到建设行政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落实相关责任。
四是完善建设工程后期管理。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后,要求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手续,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