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教育局
关于遴选2022年部分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广教函〔2022〕44号)、《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预告2022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的通知》(广教办〔2022〕4号)精神,现就遴选广元市2022年部分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广元市2022年度市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广教办〔2022〕4号)中所涉及的遴选确定承训机构的项目,共20个(具体项目见附件3)。
二、遴选范围
符合《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机构(附件1),在资质认定(附件2)后皆可申请参与本次遴选。
市外项目:面向市外从事教师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教师培训经验和专业优势的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教师培训经验的成人高校,经民政部门登记、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其他事业单位,网络研修机构等。
市内项目:面向广元市内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校,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院等),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研、科研、电教等相关单位,优质中小学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国家、省级、市级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培养培训基地、职业教育教师实践基地,国家、省级、市级研学实践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及教育联盟共同体。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按照广元市2022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要求(附件3),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聚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各类项目的必修内容,全面加强“四史”教育。
(二)优化培训内容。根据所申报项目实施要求,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结合广元教师培训实际需求,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基础教育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40%。
(四)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加强过程和质量管理,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追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进一步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打造优秀培训案例。
(五)助力疫情防控。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力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保障培训质量。
(六)严禁项目转包。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申报机构根据培训项目相关要求,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同时递交资格认定材料。
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从事教师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师专业发展机构、教研部门、研学基地、名师工作室及教育联盟共同体免于资格认定审核,直接递交项目申报书。名师工作室以名师所在学校申报,教育联盟共同体以牵头学校(单位)申报。
(二)资格认定
依据法律法规和《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广教函〔2022〕44号)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申报资质,对不需要进行资格认定的机构免除此项。
(三)组织评审
根据评审办法,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按照综合评分细则(见附件6)进行评审。
(四)公示公告
遴选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后,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项目承训机构。
五、其他事项
(一)经费说明。各项目培训经费按项目规划经费预算执行,项目经费预算不包括学员食宿、交通费。
(二)资料报送。各申报机构请于2022年5月20日18: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纸质版(附件2、4、5)一式五份邮寄至广元市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sjsfzzx@163.com,名称统一为“**(单位)2022年广元市市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雅雅,0839-3266126,18298356348。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25号广元开放大学内广元市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
1.《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2.申报机构资质认定材料清单
3.广元市2022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遴选确定部分)
4.项目申报书模板
5.申报项目汇总表
6.综合评分细则
广元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