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教育局
关于征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机制,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草拟形成《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24864628@qq.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
附件: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