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元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广科发〔202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科技创新券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含申请认定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入驻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获得国、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
(二)经过登记注册并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登记备案,诚信状况良好,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专利代理、设计研发、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价评估及科研设备设施共享等科技服务的机构。
二、支持内容
(一)购买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专利代理、研发设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评价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科技服务。
(二)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技术交易;经广元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
(三)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且排序在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排序在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四)为广元市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服务且质量评价优良的科技服务机构。
三、申领要求
(一)申领流程
1.创新券申请、发放、使用等工作均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创新券平台”)上进行。网址http://cxqold.scstl.org/home/。
2.创新主体登录省创新券管理平台注册,在线向市科技局提出用券申请,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可申请兑付。创新主体须对所
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科技服务机构登录省级创新券平台注册备案,在线发布科技服务,完成相关科技服务后可申请奖补。服务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申领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原件验退),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科技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属于技术交易(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新活动,还需提交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创新团队和创业者需提交签约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等证明资料。
3.提供完成科技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解决方案、检测检验认证报告、咨询报告、研发设计、科技评价评估报告、成果专利、项目实施情况等资料复印件,专利代理须提供国家认定证书。
4.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和支付或者进账凭证。
5.服务机构还须提供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补助对应的服务内容和对应的合同。
6.按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兑付要求
1.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注册时需提供符合申领对象的佐证资料,已注册的需更新符合申领对象的佐证资料。如服务机构需提供有能力开展服务的行业资质证明材料,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入库编号或正式入库文件,不得仅提供公示。
2.同一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本年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法人单位不得以企业和服务机构的身份同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3.同一创新主体同一服务仅在服务完成后享受1次创新券补助,阶段性完成服务或按年度阶段性付款内容不再单独申领补助。创新券申领兑付期限为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在完成服务之日起12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
4.创新券使用、兑付金额涉及小数的,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元)。
5.创新券申领后未实际使用或使用额度未达到实际申领额度50%的,取消下一年申请资格,申领后实际使用但未能成功兑付的部分不在此列。
6.2025年市级科技创新券资金从广元市科技计划经费中列支,实行总额控制,具体补助比例和额度根据2025年财政预算总额确定,调整方式为兑付总额按比例调整。
(四)不纳入支持情形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性标准开展的法定检测和强制性检测、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支持范畴。
2.创新主体与科技服务机构之间,技术交易双方存在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的,不纳入支持范畴。
3.创新主体及服务机构提交的佐证资料中在日期、金额等方面明显无法相互对应或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不再进行兑付。
4.创新主体购买科技服务的金额明显与市场价格不符的,不再进行兑付。
四、申报时限
(一)2025年9月10日09:00系统开启,2025年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开始。
(二)2025年10月21日18:00前企业和服务机构应完成创新券的申请、使用并提交兑付,逾期不再受理。
(三)2025年10月31日15:00前完成系统审核和现场核查。企业、服务机构应按时完成奖补申领,逾期不再进行兑付。(该阶段仅受理已提交的兑付申请修改完善,不再受理新的创新券申请、使用及兑付申请。)
(四)2025年10月31日15:00系统关闭,创新券线上申领兑付流程结束。
五、材料报送
通过科技创新券在线申领审查的创新主体,提交1份申领资料(纸质)到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杜 阳 0839-3264292
韩梦娟 0839-3264292
张 垠 0839-3235536
何 刚 0839-3291062
联系地址:利州区人民路南段93号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