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3年5月26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全局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班子成员和牵头科室单位的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组织保障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部署安排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局党组多次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督导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强化目标导向,坚持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实效
(一)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3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发了《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研制了中心组学习研讨方案,按照学习计划安排按时高质量组织召开了学习研讨会。三是在中心组学习时,领学人、主题发言人、其他参会人员提前熟悉学习内容,深刻领悟学习研讨主题,紧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自身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发言材料。
2.关于“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月督导调度“学习强国”平台学习,通报学习积分情况。二是加强对支部学习情况的检查督促,建立了2023年支部工作提醒台账,督促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和自学,将学习情况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三是严格按照《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高质量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局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坚持按季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
4.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全市重点工作认真谋划林业工作,制定了《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和《2023年全市林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二是深入挖掘全市森林资源经济潜力,聚焦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竹产业巩固提升、多元化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等重点工作,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计划实现林业综合产值增长10%以上目标。三是针对核桃产业发展问题,制发了《广元市核桃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完成了核桃产业图谱编制,组建了广元市核桃产业协会并挂牌。推荐旺苍县清香核桃专业合作社和剑阁县文兴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合作社。组织核桃专班调研指导广元棒仁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陕西理工大学持续开展合作。四是针对柏木资源利用问题,已对全市柏木资源开展了一次摸底调查,将柏木资源培育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并获得省林草局审查备案。
5.关于“履行资源管理职能方面有所疏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召开了全市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成立了工作专班,安排部署了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制定了《2023年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双随机、一公开”市级检查工作方案》,并重点对剑阁县进行了抽查检查。二是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纳入各级林长巡林的重要内容,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情况纳入林长制督查及年度考核内容。市林长制办公室就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向各县区林长印发了“提示督办函”“提醒敦促函”。三是严格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制定了《局领导和科室森林防灭火工作包县区责任分工方案》,开展了督导检查,联合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森防指办印发了森林防灭火通报。
6.关于“落实市委有关部署要求行动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领导签批件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台账,落实专人及时提醒,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二是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制定并严格执行《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3年工作要点》,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落实。全市已获得银行授信项目4个。三是将笋用竹加工企业培育扶持壮大工作纳入全市林业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充分发挥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广元市翊瑞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扩能升级,加大生产。四是将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2023年度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印发了《广元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全面完成全年改革目标任务。
7.关于“落实‘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依法使用林地宣传手册》《重点产业项目涉林要素保障政策清单》,更新了《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办事指南》,加大了对林地指标使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建立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清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清单》。三是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8.关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是密切关注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建立了《2023年广元市省重点项目清单》和《2023年广元市市重点项目清单》。二是市、县(区)两级落实专人负责对接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三是督促县区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下发了提醒敦促函,督促依法履行执法查处职责,印发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旺苍县开展了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检查。四是针对绵苍巴高速公路市场主体违规使用林地的问题,市林长办及时向苍溪县和剑阁县林长印发了整改通知,我局向苍溪县和剑阁县林业局下发了督办通知,并责成苍溪县和剑阁县对违法责任主体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9.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问题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了《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持续强化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每月两次例行抽查。三是将局党组议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纳入“领导签批件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台账”,落实专人及时提醒,进行督查督办。四是坚持按季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建立了一季度工作履职台账。五是强化对直属单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直属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六是组织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和“五个一”等警示教育。强化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不定期进行检查。
10.关于“特殊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醒函,3个直属单位修订完善了制度7个。拟定了2023年内审方案,持续开展内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网上派车制度,实行专人管理、统筹调配,适时核算车辆行驶里程和油耗情况。签订定点加油协议,实行一车一卡。三是及时更新完善了机关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制定了《2023年检查工作计划》,对“相关制度执行、重大事项落实和特殊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了抽查。
11.关于“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落实机关规章制度“立改废”要求。实行动态管理,避免“打包式”集中修订审定。二是印发了《“三公”经费管理“回头看”工作方案》,召开了财务人员培训会,进一步学习了“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三是制定了《2023年检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报销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1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提醒函、督办函、通报、林长令等形式,扎实推进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森林防灭火等林业重点工作。二是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持续精文简会、统筹规划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三是制定了技术培训方案,组织人员到青川县大院回族乡和蒿溪回族乡开展了核桃、笋用竹等相关技术培训。
13.关于“未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财务人员培训会,进一步学习《市级部门单位“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2022年修订)。二是印发了《广元市林业局厉行节约九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三是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责任,严格公务费用报销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租车)服务等规定。
14.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财务人员培训会,进一步学习了“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和有关财经纪律。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强化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规性的审核。三是根据《广元市林业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分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控,指导督促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15.关于“林业技术服务群众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三区”科技人员计划、“蜀道英才五进”等活动,市林科院联合县区举办了集中培训30多场次。二是制定了广元市林业局“三区”科技人员工作方案,将林业科技培训任务纳入县区年度工作目标,督促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技术培训。
16.关于“解决个别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致害防控、避险和政策宣传。二是督促野猪管控试点县持续开展野猪猎捕。三是督促县区贯彻落实《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指导县区优化完善野生动物致害保险。
17.关于“对‘一卡通’涉林惠民资金日常指导监管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涉林惠民资金兑现纳入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确保涉林惠民资金足额兑现。三是采取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县区账户信息核对、公示等资金兑现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兑现期间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
18.关于“项目监管不力,总体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项目工作纳入2023年度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清单,严格执行《广元市林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指导督促力度,按月通报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对在建项目进行了梳理排查,旺苍县、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等实施进度缓慢的项目已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督促利州区全面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整改情况已报省林草局。四是督促苍溪县、青川县全面完成2022年核桃疏密改造示范片建设任务。
19.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规范了财务管理。二是细化了财务人员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财务报销审核责任。三是制定了《2023年检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报销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0.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调度台账和推进落实情况反馈表,强化跟踪督办。二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与表彰奖励、晋职晋级等挂钩。积极推选先进典型,林业产业和科技科被国家林草局表彰为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三是林业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广元棒仁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广元鑫茂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林业企业被评为四川省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推荐剑阁县果生核桃种植专合社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旺苍县清香核桃专业合作社等4家单位为省级示范合作社。剑阁县核桃园区顺利通过省星级现代林业园区现场核查,建成旺苍核桃和青川油橄榄省级现代林业培育园区,完成利州木本油料现代林业园区、朝天区两河口笋用竹园区申报省级培育园区前期工作。今年拟新建7个市级园区已纳入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和清单。
2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前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了《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的有关规定》,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县区林业局和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领导班子和成员紧扣会议主题,逐项对照要求,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三是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会并对我局高质量召开会议给予充分的肯定。
2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广元市林业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广元市林业局局务会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二是坚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
2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制了《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召开了机关党建工作会,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将强化党建工作纳入局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将落实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制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联系党员制度》,建立了工作提醒台账。四是坚持“党建带群建”工作理念,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在今年“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期间,由机关党委、妇委会、团委、工会联合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
24.关于“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至少6次”纳入 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建立机关党建工作提醒台账,及时提醒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联系党员制度,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严格执行每月一积分、每季一公示、每年一考评,持续推进积分制管理。四是围绕“一支部一特色、一单位一亮点、一行业一品牌”思路,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打造林业党建特色品牌。
25.关于“干部选任基础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选任、岗位聘用、干部处理、考核奖励等人事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开展了学习交流和提能培训。二是开展了2018至2022年干部选任资料的自查完善和人事档案审核“回头看”。
26.关于“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了2023年干部提能培训计划,开展了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和3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2名引进人才的职称聘用。二是2022年培育国家林草乡土专家1人,2023年推荐申报国家第四批林草乡土专家2名,我市历年累计获聘人数居全省前列。三是统筹校市合作、蜀道英才服务、“三区”人才等工作,加强了技术人才培养,2022年全市评审通过林业中级技术职称32人、副高级技术职称56人。申报推荐林业专业技术三级人才2人、享受政府津贴人员1人。四是制定了2023年会前学法计划和2023年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市本级11名年轻干部参加了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举办了森林防火行政执法暨“双打”工作培训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323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