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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婚姻登记 写信时间 2020-10-13
信件内容 请问没有户口本,能不能用其他方式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
回复内容 王培莉: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839-3262417,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广元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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