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基本民生服务,兜牢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兜牢织密兜底网络。城乡低保标准由590元/月、390元/月分别提高到680元/月、480元/月。出台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定期巡查制度,民政干部每季度对困难群众全覆盖巡查一次。强化动态管理,采取“线上比对,线下核查”方式,规范程序,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全面实施“单人保”、渐退期、因病因学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救助政策,对符合低保条件的299户630个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兜底保障。全面应用“天府救助通”平台,救助资金全过程网上闭环管理,实现了让数据在线上多跑路,让群众在地上少跑路。优化特困供养保障。将城乡特困人员月基本生活标准由767元、507元分别提高到800元、540元。按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和能自理不同情况给予每人每月250元、150元和50元护理补贴。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将“无劳动能力”的等级扩大到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一级视力残疾人,实现应养尽养。全面保障儿童福利。对7名符合条件的重残重病家庭未满18周岁的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对符合条件的7名困难大学生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全年救助孤儿1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人。做好困难残疾人福利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两补”人员纳入补助范围,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困难残疾生活补贴35001人次349.83万元。持续发挥慈善补充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了14支社区慈善基金,开通了慈善会线上捐款渠道。在南河街道体育场等3个社区建立了慈善超市。及时支援广安邻水县抗疫物资11.47万元,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顺利接收发放捐赠物资10余批次。做好流浪人员收容安置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共排查接收流浪人员53人。同时,顺利接收安置了160名流浪精神病人。
(二)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社区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政权更加牢固。大力实施“筑网强基”“阳光村务”等五大行动,印发《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通知》和《基层治理购买服务目录》,明确23项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清单、43项城乡社区协助办理事项清单、4类城乡社区工作负面事项清单,厘清政府和社区的权责边界。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和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出台《利州区加强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治理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做深做实“1+14+N”社工体系,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社工体系建设标准。全区14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和10个示范性社区社工室建设基本完成。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全区现有持证社工126人,占全市的78%。完成全区31名社区疫情防控排查社工岗人员招考工作,有效补充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和社会工作服务力量。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争取资金50万元,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注销、变更等业务工作,新增社会组织12家,注销5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6家。做好全区247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组织23家。
(三)聚焦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更加完善。投入800万元建设新民社区等4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即将完工。积极开展城乡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25名困难老人入住,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投入100万元对宝轮、三堆、荣山3个中心镇的敬老院进行提升改造。投入资金50万元,在北街社区、望江社区、云峰社区建设老年人集中供餐点,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为全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335.8万元。区划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了全区19条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勘界工作和“利青线”边界纠错工作。制定了2021版《利州区行政区划图》,出版了《利州区地名大全》。完成了万缘街道“托斯卡纳欧陆镇”等了6个名称不规范小区的更名及标识牌撤除、设置工作。殡葬管理不断规范。完成了“两改”后火葬区更新划定工作。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发放系统,拨付惠民殡葬补贴35万元。投入80万元对大石前哨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提升改造。争取资金900万元的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已启动建设。收养登记依法履职。今年全区办理收养登记2例,撤销收养登记1例、解除收养登记1例。婚姻登记服务优化。按照标准化、信息化、人性化的要求,投入70万元对婚姻登记大厅进行了全面提升改造。全面开展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试点工作,婚姻登记办件量同比增长35%。同时,扎实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和离婚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开展离婚调解300余对,发放婚姻劝导卡800余份,离婚劝和52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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