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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民政局四措施抓好“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日期: 2010-08-03 来源: 利州区民政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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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将全区“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区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有保障、人员有落实。

二是狠抓任务落实。为确保“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区民政局于723召开了由区委组织部、财政、审计、物价、教育、卫生等部门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法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提出了我区“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就是大力加强“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新社会”组织自身和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树立一批“五好党支部”,以及能够带头学习提高、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的优秀共产党员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在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会员群众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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