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工作,努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抓好七个方面结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一是与2010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相结合;二是与今年7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65元/月调整到180元/月相结合;三是与低保制度与就业、扶贫等政策有效衔接相结合;四是与低保对象信息和劳动等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五是与分类施保政策相结合;六是与低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及发放相结合,七是与完善低保对象档案资料相结合。
通过在这次动态管理,将建立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良性发展工作机制,加大对低保对象中重点困难人群A类、B类人员的“分类施保”力度;积极引导城乡低保对象树立起“不等不靠、自主创业、劳动致富光荣”的正确就业创业观念;加强低保与就业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完善了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信息。努力实现了低保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