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质量做优基本民生保障。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截至11月底,全县共救助患病困难对象16365人,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1800余万元。城市低保月保障困难群众11420户、16240人,发放低保金3728万元;农村低保月保障22700户、27350人,发放低保金3860万元。
二是精细化做好特困群众保障。将全县6223户8038人低于扶贫线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围,重点兜底对象1251户2080人,按分类施保政策提高保障标准10-20%,按今年农村低保兜底对象扶贫线3600元标准保障,足额发放补助金749万元,共发放扶贫对象低保金1464万元。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人员2175人,累计发放供养金1084.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3459人,按照一级80元、二级50元每月标准,共发放补贴244.157万元。
三是准确化做实安全越冬保障。健全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等灾害应对机制,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积极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宣传,安排下拨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安全越冬资金,同时在10个北部高寒乡镇储备大米20吨、棉被500床、棉大衣300件,便于应对极寒天气,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