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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 办理《遗体火化证明》(广元市)办事指南

日期: 2020-11-06 来源: 市民政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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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

办理《遗体火化证明》(广元市)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二、适用范围

三、事项决定权

市、县。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殡葬服务术语》民政部关于发布《殡葬服务术语》等七项行业标准的公告(第206号)

2、申请条件依据

无。

3、申请材料依据

办理《遗体火化证明》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无。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其他组织。

六、申请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1.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死者所在单位、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

材料种类:原件。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无。

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死者所在单位、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

2

2.死者家属同意火化签字材料,无亲属遗体由死者所在单位、居委会、街道办出具同意火化材料,无名遗体或非正常死亡的遗体由公安机构出具火化通知书;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详见: 电子表单《遗体火化证明》基本模板.docx。

2.死者家属同意火化签字材料,无亲属遗体由死者所在单位、居委会、街道办出具同意火化材料,无名遗体或非正常死亡的遗体由公安机构出具火化通知书;

3

3.死者及其家属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注明与死者的关系;无名遗体或其他无亲属遗体由公安部门、死者所在单位(居委会、街道办)等部门提供。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无。

3.死者及其家属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注明与死者的关系;无名遗体或其他无亲属遗体由公安部门、死者所在单位(居委会、街道办)等部门提供。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办理《遗体火化证明》

十一、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二、办理时限

当日取件。

十三、数量限制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无。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八、办理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北路66号广元市民政局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3262417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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