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康复村管理中心)(简称市救助服务中心)是广元市民政局直属副县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维护以及信息查询和核对;承办市级救助对象的申请受理、审核、救助工作;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麻风病预防和防治;负责九龙山资产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市救助中心内设四个科,分别是:综合科、救助事务科、信息技术科、康复服务科。
市救助中心总编制数17名。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责任制度、应急预案,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和防控物资储备,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听从指挥,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安排的防控任务。
(二)持续推动基层队伍建设。推动县区、经开区、乡(镇)街道配齐核对人员,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研讨会,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业务培训,提升各级核对工作能力。
(三)持续优化数据交换平台。不断优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广元数据交换平台的技术规范、工作内容、统计口径、网络环境、安全保护等关键环节。加强与省、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的联系,争取核对工作进入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推动核对信息系统与省、市低收入家庭预警监测系统无缝对接。进一步拓宽核对共享单位、共享内容,推动核对信息更加广泛、全面、科学、精准。
(四)持续推动核对工作信息化。2022年组织县区(开发区)对在册26万户低保对象进行1——2次全面复核。对新申请低保救助对象进行逐户逐项全面比对。
(五)持续推进麻风病人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康复村维护和管理规划,创新康复村管理模式。抓好集中供养病员体检、就医、慰问、帮扶和康复村安全工作。逐步推进康复村环境卫生整治、老旧设施改造。推动康复村建设东西部协作。
(六)持续做好帮扶慰问工作。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特困群众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做好日常市级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加大力度做好留守儿童、困难老人帮扶工作。
(七)持续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落实健康检查。着力帮助解决生活、治病、住房等困难。
(八)持续处理机改遗留问题。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原“市流浪儿童救助分中心灾后重建”和“大型避难场所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和审计,按规定妥善办理资产移交工作。
(九)持续推进党建及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同等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常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研究,查漏补缺,细化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联防联控”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救助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情况
救助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25.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87万元,占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7万元,占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救助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2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21万元,占88.83%;项目支出36.37万元,占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救助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5.5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6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招考和调入2名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7万元、其他收入7万元,上年结转6.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救助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8.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招考和调入2名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65万元,占89.58%;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18.46万元,占5.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6.37万元,主要用于救助人员、九龙山退休人员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以及麻风病康复管理等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22年预算数为30.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1)2022年预算数为16.9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2年预算数为8.4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22)住房改革支出(10)住房公积金(201)2022年预算数为18.4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救助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救助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定向保障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
单位现有定向保障用车1辆。
2022年安排定向保障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定向保障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业务车正常运转。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救助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救助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救助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救助服务中心共有定向保障用车1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救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附件:1.2022年单位预算
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康复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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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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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单位预算.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