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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社会福利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 2021-03-18 来源: 市民政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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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元市社会福利院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提供无偿和低收费托养服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保障全院日常支出(工资、水电气、保险)、正常运转,工资发放、车辆、差旅费、项目等支出。

2.老年人代养费收缴工作。

3.食堂改造,前期准备工作,设计、造价、政府请示 、支付、审计。

4.资产清理报废工作。采用网络竞价形式对资产进行处置,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安全风险。

5.枣树湾新院财务竣工决算,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前期准备工作。

6.落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和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的检查工作。

7.完成2021年对公建民营企业东晨医院资产的清理盘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社会福利院为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由于2020年机构改革后,市社会福利院与儿童福利院财务独立核算,但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还未完全分离。设有项目办、社管股、供管股9个股室,单位实配领导副职1名。

三、广元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会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2.9万元(包含上年结转162.2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82.82万元下降56.6%;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2.9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82.82万元下降56.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8.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05万元,公用支出4.57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14.2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0.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82.4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56万元、住房公积金3.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2万元(上年结转)、儿童福利5.59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97万元(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2万元(上年结转)、儿童福利5.59万元(上年结转)、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97万元(上年结转)、社会福利事业单位82.4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56万元、住房公积金3.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6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141.31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582.82万元减少350.89万元,下降60.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儿童福利院和市社会福利院开始财务分开核算,故预算下降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2万元,占58.5%;儿童福利支出5.59万元,占2.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万元,占1.4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82.45万元,占35.5%;行政单位医疗1.56万元,占0.67%;住房公积金3.49万元,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1年预算数为82.45万元,主要用于: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保障而特困人员、代养老人、单位运转支出以及人员类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5.59万元,属于上年结转,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方面。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35.72万元,属于上年结转主要用于: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以及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补助项目。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0.5万元,较 2020年2万元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75%,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二是机构改革,2021年市儿童福利院和市社会福利院财务开始分开核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市社会福利院核定车编 3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3辆。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4万元,较 2020年预算1万元减少3.34万元,下降77%,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社会福利院余是儿童福利院分开核算,资产还未划分,公务车编制都在市社会福利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统筹安排,主要在市儿童福利院进行预算。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20.97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社会福利院共有公务车3辆,其中:皮卡车1辆,中型客车1辆,越野车1辆。因机构改革,2021年市社会福利院与儿童福利院分开独立核算,资产还未划分,仍在社会福利院名下。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市社会福利院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批复表

2.部门绩效目标表

 

附件:
附件2:部门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1: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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