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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康复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 2021-03-18 来源: 市民政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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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康复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康复村管理中心)(简称市救助服务中心)是广元市民政局副县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维护以及信息查询和核对;承办市级救助对象的申请受理、审核、救助工作;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麻风病预防和防治;负责九龙山资产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等。机构设置市救助中心内设四个科,分别是:综合科、救助事务科、信息技术科、康复服务科。市救助中心总编制数17名

2021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责任制度、应急预案,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和防控物资储备,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听从指挥,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安排的防控任务。

(二)持续推动基层队伍建设。推动县区、经开区、乡(镇)街道配齐核对人员,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研讨会,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业务培训,提升各级核对工作能力。

(三)持续优化数据交换平台。不断优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广元数据交换平台的技术规范、工作内容、统计口径、网络环境、安全保护等关键环节。加强与省、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的联系,争取核对工作进入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推动核对信息系统与省、市低收入家庭预警监测系统无缝对接。进一步拓宽核对共享单位、共享内容,推动核对信息更加广泛、全面、科学、精准。

(四)持续推动核对工作信息化。2021年组织县区(开发区)对在册24万户低保对象进行1——2次全面复核。对新申请低保救助对象进行逐户逐项全面比对。

(五)持续推进麻风病人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康复村维护和管理规划,创新康复村管理模式。抓好集中供养病员体检、就医、慰问、帮扶和康复村安全工作。逐步推进康复村环境卫生整治、老旧设施改造。推动康复村建设东西部协作。

(六)持续做好帮扶慰问工作。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特困群众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做好日常市级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加大力度做好留守儿童、困难老人帮扶工作。

(七)持续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落实健康检查。着力帮助解决生活、治病、住房等困难。

(八)持续处理机改遗留问题。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原“市流浪儿童救助分中心灾后重建”和“大型避难场所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和审计,按规定妥善办理资产移交工作。

(九)持续推进党建及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同等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常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研究,查漏补缺,细化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联防联控”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二级单位编制预算。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救助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情况

救助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88.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74万元,占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34万元,占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救助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0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07万元,占90%;项目支出32.01万元,占11%。  

救助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5.0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8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82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34万元,上年结转16.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1万元,养老保险支出15.0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88万元。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救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7.4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招考和调入2名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14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10.97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0.26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救助人员、九龙山退休人员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以及麻风病康复管理等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21年预算数为26.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1)2021年预算数为15.0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1年预算数为7.5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22)住房改革支出(10)住房公积金(201)2021年预算数为16.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救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

2021 年预算安排0.10万元,较 2020年0.30万元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33%。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较2020年5万元减少1.95万元,下降61%,用于定向保障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业务车正常运转。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无出国预算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救助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

2021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2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288.34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指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广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输出表

附件:
2021项目支出目标绩效自评表.xls
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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