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铮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信访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财务科、市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办公室。负责局系统纪检工作。
个人简历:
1982.12—1983.12 剑阁县盐店小学教师
1984.01—1987.01 剑阁中学职员
1987.01—1991.01 剑阁县检察院工作,1989.08补录为干部
1991.01—1998.01 中共广元市纪委、市监察局工作,1991.12任市监察局副主任科员,1994.02任市纪委副主任干事,1996.12任市纪委主任干事、市监察局主任科员(其间:1994.08—1996.12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学习;1996.09—1996.12广元市委党校第七期中青班学习)
1998.01—2002.03 广元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正科级副主任
2002.03—2004.02 广元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正科级主任
2004.02—2009.07 广元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县级主任
2009.07—2010.09 广元市纪委常委、纪检监察二室副县级主任
2010.09—2011.07 广元市纪委常委
2011.07—2013.03 广元市朝天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3.03—2015.01 广元市朝天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5.01— 广元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8.02兼任中共广元市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