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为规范《遗体火化证》管理和发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辖区内开展遗体火化业务的殡仪服务单位须统一使用市殡葬管理处监制的《遗体火化证》。新《遗体火化证》长为11.2㎝,宽为8.4㎝,封面底色为深蓝色,印有“四川省遗体火化(骨灰寄存)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烫金字,内页有《四川省遗体火化证》统一编号,套印“广元市殡葬管理处火化证专用章”。发放证书不收取费用。
《遗体火化证》是亡故人员火化的有效证明,是办理骨灰安葬、寄存、骨灰出入境,亡故人员户口注销,遗产继承公证,领取丧葬费、遗属补助、保险金等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