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充分听取了各单位就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此项工作进行了讨论。
各参会的医疗单位纷纷表示,近年来,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我市救助人员的各项救治费用仍按2006年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救治费、生活费、护理费等相关经费标准过低,难以适应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大家还就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有效整合各方优质医疗资源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最后,大家还就如何完善《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06〕45号)文件相关内容、更好地做好下一步救助人员医疗救治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
市民政局副局长白淞尹到会并指出,一是各医疗救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广府办发〔2006〕45号文件要求,做好当前的医疗救治工作。二是各单位及时汇总近五年救助人员的救治情况,提供项目明细,核算治疗成本。三是各单位及时研究并提出医疗救治经费可行性实施意见,由市救助管理站进行汇总,形成方案,上报市民政局。四是市民政局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