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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五措施强力推进洪灾农房重建

日期: 2010-08-17 来源: 朝天区民政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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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锁定重建对象早行动。洪灾过后,726日,区委区政府赓即组建了6个工作队25个工作组,由县级领导干部任队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分赴25各乡镇,集中利用两天时间,全面核查灾情。经查实,全区农村922户农户住房因灾倒塌需重建。严格按照“以户建卡,以组汇总,以村成册,以乡(镇)成本,以区归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洪灾农房重建档案,严格管理,确保重建工作规范有序。

二是深入宣传动员大发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洪灾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了重建对象及重建补助政策。在全面兑现落实国家农房重建补助政策的同时,对洪灾重建户林木、国土等手续审批上实行“零”收费,整合以工代赈异地移民搬迁等项目,加大对洪灾重建户中的地震重建户、五保低保户的补助力度,并按政策提供信贷支持。召开了全区动员大会,各乡镇分别采取召开党员干部大会、群众会、院子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政策,进一步统一了各级干部和重建农户的思想。

三是落实重建责任强推动。由区民政局全面负责全区洪灾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是洪灾农房恢复重建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级相关部门在林地占用、林木手续审批、建材供应、道路运输、技术指导等方面切实搞好服好务。区委区政府分别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级各部门签订了《洪灾农房恢复重建目标责任书》,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从而,层层落实了责任,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是落实部门帮建抓带动。实施“1+1”、“1+n”结对帮扶计划,以“挂包帮”工作为基础,区级各部门统一安排联系到户,开展帮建活动,帮助重建户解决重建中重建选址、资金筹措、劳动力组织等困难问题,重建任务不完成,帮扶责任不脱钩。进一步优化服务,在国土审批、林木手续办理、重建贷款手续审批等重建手续办理中,实行“五个工作日办结制”,重建户申请事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办结,不能及时办理的必须向重建户作出明确答复,并提出解决意见。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大促动。实行专项督查,重点督办,定期通报、重建进度周报告和实行实名销号制度,各乡镇在每周三下午5:00前将洪灾农房重建进度及完工户的名册报告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根据台账逐一销号,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坚持定期通报各乡镇洪灾农房重建进度。严格实行效能问责,对工作中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或因执行政策不严、资金使用管理不善等造成重大失误和后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区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全区洪灾农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重建政策宣传家喻户晓,重建规划落实到位,已备砖40万匹,河沙30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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