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责任落实。坚持把洪灾农房重建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用抓地震农房重建的精神、态度和办法措施来抓落实。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倒排工期表,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天,细化到每一个时段,并对照检查,督促落实,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重建任务。
二是抓服务指导。对每一户重建户都进行了详细规划,帮助算好时间帐、经济账,杜绝贪大求洋,做到安全适用。每户重建户房屋人均面积严格控制在30平方米之内。国土、建设、质监等部门从重建选址开始,全程跟踪,搞好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重建农房选址安全,建设质量可靠。水务、电力、交通等部门负责指导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是抓政策落实。全区已预拨各乡镇洪灾农房重建资金 108万元。将109户困难重建户纳入了以工代赈异地移民搬迁项目,加大了对困难重建户的资金补助力度。洪灾重建户涉及国土、林业等行政性一律实行“零收费”,并简化审批手续。主动协调金融机构,对全冲户、洪灾重建户中的地震重建户和其他困难重建户优先发放了信贷资金。
四是抓保障供应。一方面,由商务、物价、质监等部门抓建材供给,扩大生产、稳定物价、保证质量。另一方面,由交通部门负责,搞好县乡公路维护,并协调施工单位,采取定时放行、单边放行等措施,保证公路畅通,确保不影响建材运输。各乡镇采取“一事一议”等形式,组织群众搞好水毁村组公路的维修恢复工作,保证通行顺畅、安全。
五是抓帮扶联系。制定了洪灾困难重建户帮扶联系方案,区级各部门按照要求,切实开展结对帮扶洪灾困难重建户活动,采取动员干部职工捐款捐物、义务帮工等措施,加快帮扶联系户住房重建进度,重建任务不完成,责任不脱钩。同时,各乡镇也实行了帮建责任制,采取“1+1”、“1+N”等形式,把重建户联系到乡(镇)、村干部人头,帮建责任人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入户指导,切实做好帮建联系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1308户洪灾农房重建户已全部动工,完工105户,在12月底前可全部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