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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日期: 2010-03-23 来源: 低保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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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使他们不因物价上涨因素而降低生活水平,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心。经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071日起,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65/月,提高到180/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93/年,提高到8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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