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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授予林继平同志灾后恢复重建特殊贡献奖

日期: 2010-06-10 来源: 办公室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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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授予林继平同志灾后恢复重建“特殊贡献奖”。

市委、市政府《关于授予孙贤龙等12名同志灾后恢复重建特殊贡献奖的决定》(广委〔201026号)指出:“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浙江省派出了以孙贤龙为团长的12名干部到我市挂职帮助工作。全体挂职干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主动积极开展工作,为广元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作出了突出贡献,展示了浙江挂职干部的风采,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根据《广元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功勋奖”“特殊贡献”奖励办法》和《广元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功勋奖”“特殊贡献奖”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广元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15次成员会议审定,决定授予林继平等12名同志灾后恢复重建“特殊贡献奖”。

林继平同志于20087月来我局担任副局长,先后负责分管优抚安置、慈善、信访维稳、招商引资、政策研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等工作。为广元民政灾后恢复重建争取了大量资金和援助,带来了新的观念和理念,为民政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被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评为“优秀挂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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