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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救助中心采取四条措施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日期: 2015-07-01 来源: 市民政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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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在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助推器作用,不断提升认定救助对象的科学化水平,市社会救助中心采取四条措施,进一步强化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一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核对信息系统功能。自今年年初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全面建成以来,市社会救助中心始终秉持“以应用促发展,以合作促提升”的理念,积极推动核对信息系统在各项社会救助中的应用,并在应用中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协作单位和基层的意见建议,不断充实和完善核对信息系统的功能。截至目前,市社会救助中心已联系系统承建方对核对信息系统的7个环节进行了微调,微调后的核对系统更加符合我市实际,业务办理更加快捷、方便、高效。

二是强化经验交流,共同提高核对水平。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市又是全省第一个建成核对信息系统的地级市,可借鉴经验少。为克服这一困难,市社会救助中心在推动各县(区)、乡镇(街道)广泛应用核对系统的前提下,又积极促进各县(区)、乡镇(街道)之间的交流,不断总结先进典型经验,以共同提高核对水平。

三是加强与低保动态管理的衔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对核对中发现问题并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及时清退;对核对和调查都发现确实贫穷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据统计,今年35月,全市经核对并及时清退出低保范围的有151户,364人。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管理。通过核对系统时时掌握各县区的核对情况,对核对系统多次比对仍存在疑点的在册对象,及时反馈局社会救助科,并与社会救助科一起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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