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 同意对外公开 |
广市民函〔2020〕95号
广元市民政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2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函
沈庆文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行业协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提案第127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调研,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现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行业协会属于社会组织分类中的社会团体,实行的是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体制。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主要履行: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对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对社会组织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组织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监督、指导社会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初审;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等。
近年来,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我局围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原则。一方面,严把行政审批入口关,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规范社会组织活动,清理整顿长期未正常开展活动的僵尸组织,依法取缔“山寨社团”和非法社会组织,着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另一方面,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不断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加快促进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目前,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642家(市本级204家,县区438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186家,占比29%。呈现出涉及行业领域众多,企业参与度高,发展壮大迅速,作用发挥较明显等特点。已成为市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各行业协会商会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据调查发现,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依然还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创新发展不足、服务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二、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制,促进行业协会规范发展
(一)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一是放宽审批限制。依法取消行业协会商会筹备组和分支(代表)机构审批,适当放宽异地商会审批权限。对成立业务范围相似的行业协会进行充分论证并严格控制数量。二是严格前置审查。直接登记范围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核流程和审查标准。三是严把设立关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和背景核查,切实做好识别工作。
(二)加快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充分运用年度检查,随机抽查等监管手段,重点审查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制度建设、章程修订、自律机制建设、重大事件备案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年检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监督社会组织活动,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黑名单”。严格落实《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广元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广元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范性制度文件,促进行业协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前期,我市全面清理整顿43家名存实亡的行业协会商会类僵尸组织(其中警告26家,责令改正3家,撤销登记12家,劝促注销2家)。查处涉企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2家,行政约谈3家,2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通过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主动减免会员单位会费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152.4万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生存发展环境得到明显的净化和改善。
(三)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目前,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已全面推开,按照《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等相应的配套政策的要求,民政部门严格按照“五分离,无规范”要求,积极稳妥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快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120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纳入了脱钩范围,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脱钩改革工作任务。
三、积极培育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
结合民政工作职能,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促进和引导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
(一)支持和培育优势行业、新兴产业组建行业协会。大力鼓励和支持我市具备条件的行业组建行业协会,真正形成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产业升级、为企业、行业提供智力支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行业协会群体。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开展行业评比和行业交流,调解行业中发生的纠纷,主动参与社会基层治理。近年来,我市已相继成立了广元市七绝产销协会、广元市铝产业联盟、广元市剑门土鸡产业协会、广元市蜂产业发展协会等一批重点领域行业协会,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出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
(二)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激发内生活力。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独立监事)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商协会严格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主动承接政府转移事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增强造血功能。切实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为企业、行业提供智力支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主动帮助企业牵线搭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企业转换升级,开拓市场,在危机中寻找机遇,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反映企业的有关意见和合理诉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国家、服务企业,服务会员和服务社会。
在此,衷心感谢对我们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卓,0839-3273082)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广元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