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清明祭祀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清明祭祀活动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清明节期间革命烈士及普通群众的文明安全祭祀活动;制订了下发了《旺苍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通知》、《旺苍县民政局关于清明祭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狠抓预防措施落实。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保证供电、消防、防盗、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设立引导和警示标志,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做好车辆进出疏导和停车场地的管理。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林业、宣传、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协调,取得支持和配合,切实抓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完成“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目标。
四是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清明节暨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精神,通过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
五是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情况统计。建立了专门的信息报送组,公布了值班电话,抽调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统计数据,及时掌握群众祭扫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