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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对35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助金

日期: 2010-11-23 来源: 低保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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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市委于11月22日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2011年元旦春节前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对全市354711名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五保对象(含“三孤”人员),人均发放100元、共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547.11万元,补助金将于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城乡困难群众将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元旦、春节。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解决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放在执政为民的重要位置,早在11月初,市委书记罗强、市长马华就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方案。11月1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勇召集民政、财政、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制定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筹集、发放等办法,制定具体方案。11月19日,市长马华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发放有关问题。11月22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事宜,罗强指出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充分感受到市委和市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怀。会议要求,市、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民政、财政、物价等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资金筹措,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民政部门必须核清人数,不得多发、漏发、重发;发放做到公开、公正,严禁弄虚作假;要切实做好登记、签收和造册工作,接受社会和各级的监督。

我市城乡困难群众补助措施出台早、动作快,补助标准高、发放范围广、资金投入大,发放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城乡困难群众,资金总投入达3547.11万元。据悉,是率先在全省21个市(州)对困难群众出台补助政策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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