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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荣获“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日期: 2014-02-13 来源: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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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元市民政局被四川省民政厅表彰为“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局党组成员、市减灾中心主任姚文章和市减灾中心陈卓被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市民政局根据灾区需求,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迅速调集价值150万元的帐篷、棉被、食品、矿泉水和药品及100万元慰问金,由姚文章同志亲自带队,冒着余震不断,日夜兼程克服道路不通等诸多困难在第一时间将物资和慰问金送达灾区,及时解决部分受灾群众的“五有”。为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市民政局在我市率先开展了“支援雅安市,民政要先行”义捐活动,呼吁社会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共接收捐赠物款288.38万元,并及时送达灾区群众手中。421日,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紧急抽调我市民政局王怡勇、陈卓两位同志奔赴灾区协助抗震救灾工作。他们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深入重灾区查看灾情,收集数据,评估灾害损失,所上报的《灾后临时救助方案》、《紧急转移安置方案》和《救灾物资调度发放处置方案》等建议受到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高度赞扬。

在“4·20”芦山强烈地震抢险救灾中,市民政局组织有力,行动迅速,用实际行动书写了“广雅一家,大爱无疆”的壮丽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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