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优化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机制。明确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职责,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的指导原则,建立并实行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各股室、事业单位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是努力完善监管并重的惩防体系。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会议制度、用车制度、接待制度、议事制度、信访制度、值班制度,从制度上减少以至逐渐消除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发扬党内民主,完善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活动,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健全局内部督查小组,开展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同时,充分发挥民政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完善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形成一个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立体监督网络。
四是大力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和财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 “三个组织”和“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参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廉政文化建设,拓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