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民政局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2012年度,全额资助14989名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金额74.94万元;共实施城市医疗救助7320人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402.3万元;实施农村医疗救助271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2.5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