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县疫情防控实际,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继印发非洲猪瘟防控、排查的14、15号文件,并要求全县35个乡镇立即对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厂进行排查,向各生猪贩运户、屠宰厂、泔水养殖场(户)发放关于非洲猪瘟的告知书,同时县动监所也对各乡镇的排查情况进行了检查。
扎实做好检疫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落实“一线工作法”、“24小时值班”和领导轮值制,在与陕西省相邻的万家乡设立临时检查点2个,派出工作人员6名,严格查证验物,切实做好对过往运载生猪及生猪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消毒和登记等工作,对发现问题的生猪和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严防疫情传入,充分发挥县动物卫生监管的屏障堡垒作用。
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印发非洲猪瘟科普宣传册、挂图1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等在全县养殖场、屠宰产、高速路口等重点位置张贴、悬挂,加大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县动监所联合疫控中心组织召开了两次非洲猪瘟防控和技术培训工作会议,对全县35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养殖场、屠宰场负责人等共计100余人进行了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兽医人员对突发疫情的鉴别诊断、早期报告和规范应对能力。
加强防治排查力度。制作印发非洲猪瘟调查表、泔水养殖户排查表,全面排查了泔水养殖场(户)91处、贩运户107个、屠宰厂6个,同时向各养殖场(户)、贩运户、屠宰场发放了告知书共计4000份,立案查处四起(仔猪贩运应检疫而未经检疫)案件,共处罚款1000余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生猪230万头次,生猪产品12批次约2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