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场(大户)监测排查。自8月7日以来,对158户养猪场(大户)坚持每天排查、巡查日报告制度,并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巡查工作。
(2)重点经营主体防控技术指导。对56个存栏200头以上的养猪场和2个定点屠宰场加强技术指导,对从业人员实时开展防控技术指导,确保熟练掌握相关防控技能。
(3)重点关口监管执法。从8月3日—10月8日,经七盘关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入川生猪635车88314头、猪产品208车3498吨,无害化处理生猪17头、猪产品7.33吨,办理案件19件。同时,在与陕西省交界的7个乡镇均设置了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点13个,G5京昆高速朝天入口设置临时检查点1个,坚决防止疫情疫源进入。
(4)重点市场监管。以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农副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及冷库、超市、学校等经营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非洲猪瘟防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69人次,督促检查生鲜猪肉经营单位41家、冻猪肉及相关产品经营单位49家、餐饮服务单位136家,均未发现非洲猪瘟及相关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5)重点场所监管和处置。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种类、数量、流向、用途等情况,并签订《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3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