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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下午,市经信委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召开。市经信委主任盛锦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经信委机关党委书记宫高鹏就我委帮扶责任人的相关工作职责和要求,以及如何抓好结对帮扶工作作了全面讲解。
盛锦要求,全委干部职工一是要提高“三点”认识。政治站位要提高,职责意识要提高,业务水平要提高。二是要做好“三项”工作。入户走访要到位,档案资料要规范,帮扶成效要明显。三是落实“三点”要求。工作作风要务实,工作方法要精细,工作重点要突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我委定点帮扶的1个贫困村(陈家乡青鹿村)和3个非贫困村(白龙镇春风村、青丰村、三湾村)的各项目标任务。
“六个一”帮扶力量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联系贫困村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2 个月到所联系贫困村蹲点调研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天;每年走访所联系贫困村贫困户不少于 30%,及时帮助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急难问题;每2个月到所联系贫困村主持召开1次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宣讲扶贫政策,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结对帮带所联系贫困村第一书记,每季度至少进行 1 次谈心谈话,支持指导第一书记高效履职尽责。
(二)结对帮扶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部门帮村第一责任人责任,每2个月深入贫困村调研不少于 1 次;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每2个月专题研究驻村帮扶工作不少于 1次。
(三)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队队长每月到村开展工作不少1次,每次不少于2天;工作队队员(不含第一书记)每月轮流驻村开展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0天;制定并按计划落实贫困村年度帮扶计划和每月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每月向同级驻村帮扶办报送1次每月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同级驻村帮扶办、乡镇党委、选派单位报告1次帮扶工作情况。
(四)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每月脱产驻村工作时间不少20 天,严格落实工作在村、吃住在村要求;每月深入走访农户不少于30户,每季度全覆盖走访贫困户1次以上。
(五)驻村农业科技人员。每年到村开展技术指导时间不少2 个月;关键农事农时节点必须进村指导,每年开展技术培训不少于4次。
(六)结对帮扶责任人。帮扶单位干部职工每月电话联系结对帮扶贫困户不少于1次,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和到户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每季度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不少于1次,重点宣讲政策、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帮助结对帮扶贫困户对接落实“五个一批”计划,指导和落实贫困户脱贫方案;农村重要节日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家庭遇有重大事件时要及时到访。
帮扶插花贫困户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帮扶插花贫困户职责
(一)对工作队的主要职责。落实党委政府和委党组相关部署要求的具体组织实施;高质量组织开展插花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宣传并督促落实脱贫政策、措施、项目,完善户卡、村册、痕迹管理等软件资料,规范档案管理,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协同抓好乡村排查识别边缘户,逐村建立台账,安排落实帮扶任务,确保其不返贫;统筹协调人力物力财务等资源,增强帮扶工作实效,落实帮扶干部工作生活保障。
(二)对插花贫困户帮扶的主要职责。摸清贫困户家底及致贫原因,指导贫困户围绕“一超六有”标准,精准制定并实施个性化脱贫方案;做好贫困户教育引导工作,宣传相关政策,帮助提高素质能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帮助贫困户发展增收致富项目;协助贫困户算好、记好收入账本。
(三)对边缘户帮扶的主要职责。了解掌握边缘户收入情况及低收入原因,制定稳定增收致富方案;帮助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具体困难,重点引导帮助发展增收致富项目,实现稳定增收致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增强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信心和能力。
二、帮扶插花贫困户的工作要求
(一)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单位“一把手”每季度到所联系非贫困村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每2个月听取插花贫困户帮扶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
(二)对工作队员的要求。工作队员到非贫困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工作日的三分之一(每月不少于8天)。
(三)对帮扶干部的要求。日常帮扶工作以科室为单位,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前往,每季度到户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每月电话联系不少于1次,了解生产生活状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机关党委集中组织帮扶活动,每半年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2次。
三、帮扶工作责任追究
凡是未完成插花贫困户当年脱贫任务或在国家、省、市评估验收中不达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以及出现边缘户因帮扶不力成为新的贫困对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贫困户脱贫指标及相关惠民政策
贫困人口脱贫以常驻人口为单位,实行整户识别、整户脱贫。即简称为:“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省标)。
(一)“一超”指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8年我市现行扶贫标准为3600元人民币。
◆收入账的具体算法是(四种算法):家庭经营收入。主要包括种养殖业收入、经果林经营收入和其他家庭自主经营收入(家庭经营超市、商店、小卖部、运输、饭店等等收入),自产自食部分算作收入。纯收入计算要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工资性收入。指务工或其他工资性收入。外地务工,要扣除房租、日常生活支出等相关花费。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补偿等。转移性收入。长期性、有稳定来源的转移性收入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短期性、临时性收入不计入。包括:1.离退休金;2.赡养金;3.五保金和一年及以上低保金;4.养老金;5.长期抚恤金;6.稳定性的补贴收入(如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款、生态林补贴、农业综合补贴等);7.残疾补贴;8.三年以上的资产性收入(如土地整治、旅游园区、光伏、设施农业、水利发电、矿产等);9.其他具有稳定长期的转移性收入。
◆不能计入收入账的项目包括(16种):1.政府为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发放的现金及实物,如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等,种子、种苗、种畜,化肥、农药等;2.危房改造补助;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扶贫小额信贷;5.保险赔付资金;6.临时性慰问金;7.临时救助金;8.帮扶干部给予的帮扶资金;9.社会各界给予的帮扶赠与、捐助资金;10.亲友偶尔赠与的资金;11.医疗报销、大病救助补助资金;12.教育补贴;13.“雨露计划”补助;14.“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补贴;15.一年期以下的低保;16.农户牲畜存栏。
◆为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国家、省、市、县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到村到户政策主要包括:1.扶贫小额信贷: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 5万元(含)以下、期限 3 年以内的贷款(政府贴息)。2.产业扶持周转金:每个贫困村按不超过 20 万元,不低于10 万元安排产业扶持周转金,专项用于贫困户购买发展家庭畜牧业所需幼崽,种植业所需幼苗、良种等,待 1-2 年产业发展见效,取得收益后归还借款。归还借款继续用于其他有需求的贫困户。市财政为每个贫困村提供 15—30 万元产业发展基金,用于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每年应给村民分红实现人均 6 元以上(我市目前要求为 12 元以上)。
(二)“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主要查看脱贫人口家庭拥有的粮食、副食、蔬菜等食物是否满足基本需求,是否全年缺粮、是否全年缺水;查看家庭成员的衣服、被褥是否齐备,全年是否缺换季衣服。
(三)“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教育扶贫有关政策:(1)贫困户子女读幼儿园按每年每人 1000 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2)贫困户子女读小学并在校寄宿的,每人 1000 元/年生活费补助。(3)贫困户子女读初中并在校寄宿的,享受每人 1250 元/年生活费补助。(4)贫困户子女读高中全部免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年均 2000 元/年。(5)贫困户子女接受中职教育可申请雨露计划享受每人1500 元/学年补助直到学业毕业,并按每人 500 元/期标准给予生活补助。(6)对 2016 年至 2020 年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给予每生每年 4000 元的补助(学费和生活费各 2000 元),直至相应学业阶段的学业结束。
◆基本医疗有保障:指脱贫人口有户籍和身份证的基础上,脱贫人口参加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保)率分别达到100%,并且保费由政府代缴。贫困人口县城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 10%以内。
◆健康扶贫有关政策: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2.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巡回医疗服务,免费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健康服务。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期内每人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住房安全有保障:1.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易地扶贫搬迁按照人均补助不低于 2.5 万元执行(各县区根据具体情况有调整)。要求:新建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 25 平方米,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 1 万元,人均自筹资金不超过 2500 元。2.危旧房改造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补助标准:C 级按贫困地区 0.85 万/户,非贫困地区 0.75 万元/户,D 级按2 万元/户补助。要求:设置独用卧室、厨房和厕所;户均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 60 平方以内,3 人(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18 平方米。
(四)“三有”指有安全饮用、有生活用电、有生活用电。1.有安全饮用水:指脱贫户有经过水务部门认定的安全饮用水。2.有生活用电:指脱贫户家中通生活用电且能满足照明、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3.有生活用电:指脱贫户家中有广播电视或能接收广播电视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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