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在2018年5月31日通过,并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旺苍县采取四措施,大力宣贯新修订的《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一是出台相关文件。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通知》(旺农业〔2018〕306号),号召全县农业系统增强和贯彻学习《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能职责。
二是强化培训宣传。首先通过微信群、 QQ 群向全县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及130多名农资经营负责人发送《条例》,方便大家随时学习和查阅;其次,结合农资市场检查、科技赶场,向广大农资经营户和消费者宣传《条例》110余次;接下来,计划在12月初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举办《条例》培训专题培训会,届时,将培训乡镇农业干部、农资经营负责人共180人次。
三是开展检查督导。年底,县农业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的宣贯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在全县共同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好局面,依法保障全县种子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