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中发〔2016〕37号)精神以及农业厅《关于商请报送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关材料的函》(川农业函〔2018〕333号)要求,广元市于今年6月成功申报为全国5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后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2014年,农业部确定29个集体产权制度权能试点,到2017年结束;2017年,新增10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权能试点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奏曲,按照中央关于农村改革要“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试点三年后,2018年首次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整市”试点。新进行改革试点的地区将在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管理、收益合理分配、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方面积极探索,争取突破,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