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免疫工作中各级政府、畜牧部门、内部科室、村委会、包片兽医、驻场兽医、村防疫员、养殖业主各方的工作责任,确保集中免疫思想统一、措施得力、推进有序。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针对规模场、小规模养殖及散养畜禽的不同特点,强化分类指导。规模养殖场实行自主程序化免疫,落实人员强化日常监管,监督规模养殖业主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散养畜禽开展集中免疫,在集中免疫期间建立由乡镇驻村干部牵头,村组干部、包片兽医、村防疫员、群众代表五方参与的动物防疫工作小组,集中开展“组织、打针、戴标、建档、消毒”等工作,消除免疫空白,确保免疫质量。
三是强化免疫效果监测。结合防疫目标,按照科学比例,市、县、乡三级分别采样,对免疫抗体水平进行检测,科学评价免疫效果。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迅速查找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筑牢免疫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