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乔庄镇四举措加强动物贩运户监管

日期: 2019-04-25 来源: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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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告知书、召开培训会、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贩运户自觉遵纪守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合法经营。

二是积极开展登记备案。今年初,对全镇从事动物收购贩运的35家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根据动物贩运户上报的登记备案资料,建立了动物贩运户基本信息档案。

三是建立健全收贩台账。依据《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统一制定了《青川县动物收购贩运台账》,明确了动物收购贩运时间、地点、数量、来源、免疫和检疫等关键信息。

四是全面实施督查指导。在受理检疫申报和检疫出证时,要检查动物贩运户登记备案情况,现场指导规范填写《青川县动物收购贩运台账》。对未建立台账或台账填写不规范的责令及时改正,拒不整改的,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立案查处。

今年以来,全镇已登记备案动物收购、贩运人员35户,发放《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35份,签订《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35份,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承诺书》35份,签订《仔猪贩运承诺书》5份,开展专题培训3次,培训人员近50人次,有力保障了全镇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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