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关于印发《党组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
各支部:
为经办领导同意,现将中共广元市人防办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18年8月14日
党组会前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提出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精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广元市人防办“七五”普法实施方案(2016一2020年)》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党组组成人员应当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宪法和法律观念,把学法内容和办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个人自学为主;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学习法律的经常性和自觉性。
第四条 办党组会集中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每次学法时间5-10分钟,全年不得少于12次。开展专题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第六条 参加办党组会学法的领导干部范围:办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他列席人员。
第七条 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宪法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
(二)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
(四)行政监察法、审计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约束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
(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突发事件应对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六)廉政建设、保密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七)国家、省、市新颁布实施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八)与办党组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八条 办综合科每年负责统筹下一年度学法计划,承担学法议题收集、领学指导和学法信息公开任务;负责办党组会前学法安排、组织和记录任务;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结合部门实际积极申报办党组会学法内容,并按年度学法计划安排确定领学人、准备相关学习资料。
第九条 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学法用法述职考评重要内容。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