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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为纪念“9·18”事变,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2016年9月18日组织在市城区和各县区统一鸣放防空警报。
一、鸣放时间:2016年9月18日10时。
二、防空警报信号种类及信号规定: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依次鸣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望广大市民不必恐慌,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