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防工程质监站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建设要求,在工作中严把“四关”,确保修建的人防工程质量合格达标,筑牢百姓的“生命线工程”。
一是严把资质审验关。实行人防资质备案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具备国家认证人防资质的,决不允许参与人防建设。对于未取得人防监理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不准参与人防工程监管。同时,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培训,考取资格证,方可上岗。
二是严把图纸审核关。对新建人防工程,要求业主单位向质监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有人防审图资质的单位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方能进行施工作业。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限期重新设计,直至合格为止。
三是严把质量监督关。把握好“技术交底、基槽、底板、侧墙、顶板钢筋验收、防护设备及管道、预埋件等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环节,落实报监制度、技术交底制度、关键工序验收等制度。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巡查、抽查的方式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发现有不符合施工图纸、图集、规范的工序立即会同监理、业主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通知,通过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同时,不定时抽查施工单位的钢筋原材料送检报告、砼试件试压报告、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施工现场砼的养护等情况,确保人防工程项目报监率100%,验收参与率100%。
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实行“纵向由底到顶,横向由边到角,立体由外向内”的验收工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战备”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二次验收不合格的,将提出验收不合格报告,提交相关科室追缴易地建设费并进行行政处罚。

图为,现场检查

图为,现场检查

图为,发放质量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