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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审计局在2015年3月至5月派出审计组对我办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15年11月16日对审计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告。我办认为市审计局的审计过程是规范的、公开的、严谨的,审计结果是公正的、客观的。
对公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认真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整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人防工程坚持“应建必建”的原则。在应建项目和应收项目的确认上,严格按照《人民防空法》及川发改价格[2012]383号文件执行,不再出现“以收代建”的情况。
二是规范完善费用支出必要的附件清单。审计中发现的人防协会培训费支出“三单”不全问题,我办认真整改,并通过此问题对我办2015年的培训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检查,附件不齐的及时补齐,费用发生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
三是将暂存代管资金纳入财务核算,并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我办已将财政暂存代管资金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纳入机关账务核算,台账与财务核算双向管理。对超过二年以上的往来款项及时进行了清理,做到账实相符。
此次审计发现的我办在工程收费管理及财务核算等方面的问题,对我办加强管理起到了监督约束作用。为彻底整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审计意见我办重新修订了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培训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各方面的管理,做到管理无死角、整改有措施、落实有行动、跟踪问结果。不断提高人防工程和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