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委组织部(广组通【2007】52号)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办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经办党组研究决定,我办赵二龙同志被选派到剑阁县人防办任该办副主任进行挂职锻炼,历时一年,并于国庆节前报到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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