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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8.8”九寨沟抗震救灾及“6.24”茂县特大山体滑坡灾害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7〕21号),经办党组研究,拟推荐成鹏同志为四川省“8.8”九寨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9月8日—2016年9月12日。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反映。监督电话:3307883。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