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失地农民养老金何时发放 | ||
写信时间 | 2016-08-11 | 发布时间 | 2016-08-18 |
信件内容 | 我母亲是剑阁县下寺镇沙溪五组的李长秀,2015年11月买了一次性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当时是说今年6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但是到今天为止还是没有音讯,我们致电社保局,社保局工作人员回答政府这笔款项还没拨下来,也没有明确的时间,请问他的基本生活保障就这样遥遥无期吗?老人今年已经快80岁了,还有高血压等各种老年疾病,儿子也因车祸致残。我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确切的答复 | ||
回复内容 |
您好,你来信咨询关于 “失地农民养老金何时发放”的问题现正式书面回复予你。
接到你的咨询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核实此事,经剑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实,你母亲于2015年底已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7448.00元。由于2015年度省平均工资于2016年7月中旬公布,单位缴纳部分待省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测算。剑阁县社会事业保险局目前已将该项资金上报剑阁县人民政府正在安排解决,待政府资金到位会尽快落实相关养老保险待遇。
请你咨询剑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剑阁县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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