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 | ||
写信时间 | 2019-07-05 | 发布时间 | 2019-07-11 |
信件内容 | 想咨询以下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否能够报销,目前相应政策是怎样的?如能报销,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的?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您咨询“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级部门单位“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广委办函〔2019〕77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9月1日起,不再办理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备案审批手续;对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予以报销学费。报销流程分为学前审批和报销
审核,由个人填报《广元市研究生教育学习申请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研究生毕业证或学位证后向财政和所在单位申请学费报销。详细流程请查阅《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审批程序的通知》(广组通〔2017〕43号)。如仍有疑问,请拨打3317690咨询。
广元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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