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政府采购 | ||
写信时间 | 2016-10-21 | 发布时间 | 2016-11-09 |
信件内容 | 公开招标废标几次后可以改变采购方式,改变采购方式需要向市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申请吗?具体需要向哪个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时需要招标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 ||
回复内容 |
改变为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需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各采购方式的具体适用情形请查阅《政府采购法》关于政府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规定。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改变采购方式,应当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如是广元市的政府采购项目,需向广元市财政局申请变更采购方式,如不是广元市的政府采购项目,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如是广元市的政府采购项目,申请变更采购方式需提供采购项目变更采购方式的情况说明和填写变更采购方式申请表。
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39-3261851,0839-326064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016年11月9日
广元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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