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欢迎您!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会计从业资格证
写信时间 2019-06-21 发布时间 2019-06-21
信件内容 会计证已取消,继续教育还需每年年检,那么是否需要根据工作地调转去会计证?
回复内容 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信息采集后可以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广元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9-06-21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